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谁的材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决定是否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通常需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嫌疑人身份证明文件、案件有关证据资料和保证人/保证金的具体证明材料。同时,嫌疑人家属或代理律师还需要撰写申请函,并附上与案情密切相关的证明性文件作为补充。除此之外,根据不同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审判机关还可对申请人提出额外的相关材料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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