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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交房常见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产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业主有权按照相关合同条款选择解除合同,同时向对方索求损害赔偿以弥补经济上受到的损失。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二条明确规定,若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而无法按期交付给使用者,或在房产交付之后发现其主体结构质量经过专业认证确实为不合格产品,则购买者有权提出解除协议并且请求赔偿相应损失。同理,依据该示范法第十三条,如果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对正常的居住与使用产生了显着的影响,同样购房者也有权利解除合同并提出赔偿要求。对于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如存在质量缺陷,在保修期内,卖方有义务负责进行修复;如在此阶段卖方拒绝对缺陷进行修复,或者未能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则买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此类缺陷进行修复,而所需支付的修复费用以及因此而带来的其他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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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