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仲裁案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纠纷仲裁的流程如下所示:当一方当事人依据明确载于其合同时的仲裁条款或于争议正式产生之后由各方共同达成的仲裁协议,启动了对争议的公开、公正且合法的仲裁申请过程;在此之后,仲裁委员会有义务认真处理这一请求,并在接纳支持者的仲裁费用后,组织由申请人共同挑选的具有独立判断力的仲裁员来组建仲裁小组;借由双方当事人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仲裁参与者的积极参与,对仲裁请求进行深入细致的实体审查;
最后,仲裁小组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证据,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定。裁决作为仲裁审理的终极环节,一旦作出便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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