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有没有要回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订金是有可能要求返还的。在合同双方按照约定严格执行的情况下,订金应当被视为商品的款项或者被退回;如果由于一些无法预见的特殊情况或自然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完整的合同,且这并非由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的,那么订金是有权利要求退还的;
另外,如果是由于卖方单方面毁约,导致正常的合同无法顺利进行,买方也有权要求对方将订金双倍返还给自己;但如果存在其他任何违反合同条件的行为,订金则须全部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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