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开发商不给网签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网签制度,这是由房地产行政监管部门为了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避免部分开发企业采取捂盘惜售或者一房多卖等不良策略而创设的一种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网签与否并不能改变购房合同本身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只有在开发企业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时,购房者才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当开发商未能按照规定进行网签操作时,购房者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购房者应及时与开发企业取得联系,明确表达自己希望尽快完成网上签约及登记备案手续的意愿; 其次,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购房者还可向当地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进行投诉举报; 此外,购房者也有权选择取消购房协议,以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最后,若因未进行网签导致购房者遭受经济损失或者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况,购房者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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