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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韶关购房如何退定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购房过程中预付款项的退款事宜,建议您积极与卖方沟通协商。在这个环节上,主要依据以下五类特定情况来判断预付款能否顺利收回:
首先,若是出于开发商未能按既定时间范围履行转售义务,致使原有预定房屋被卖出给了其他买家,最终导致购房合同无从签订,此时的开发商有责任以双倍金额归还租户预先支付的定金;
其次,若开发商在交易过程中未能取得相应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由于自身内部管理问题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甚至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在此情形下,开发商必须无条件地退还租户交付的定金,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再次,若仅仅是因为正式购房合同和相关的补充协议中某些条款无法达成共识,而这些条款与预购意愿本身并无直接关联,从而导致实质性的购房合同无法签订,在这种情况下,各方均未违反任何合约规定,开发商应当全额返还租户所交付的定金;接下来,若预购意向书中对房价、居住面积以及房屋整体布局等关键信息缺乏明确约定,且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这将会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此情况下,开发商有必要将定金全数退还给租户;
最后,如果购房合同无法顺利签订,是由各种无法追溯至双方的特殊原因引起的,那么卖方须无条件地将定金退回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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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9: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