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凉山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过程中,如若出现逾期交房的状况,虽然从表面上看此类行为本身并未违背任何法律法规,但是它无疑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违约行为。如果在经过全面而精确的催告之后,并在合理的期限之内收到了开发商充分满足约定的积极响应,那么,在此种情况之下,尽管购买者无法直接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合约关系,但是他们仍然享有向开发商索取赔偿其所遭受损失的合法权益;
然而,如果在经过同样的催告程序之后,开发商依然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交房手续,并且也未能提供恰当的解释或者理由以澄清这一问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便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同时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也将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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