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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怎么救济客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逾期交付房屋的问题的救济措施为:在卖方延迟履行交房义务时,买方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其提出催告。经过再次催告之后,若卖方依然未能于三个月内完成房屋的实际交付,那么作为购买方便有权选择解除现有的购房协议,同时依法要求卖方对因逾期交房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充分的赔偿。在此情形下,如购买方选择放弃行使解除权,则可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原定的交房义务,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弥补逾期所带来的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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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4 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