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后单位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企业破产后,其名下房产的处置方法如下:
首先,对于尚未完工或已完成建设的房屋,应将其视作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并依据清偿次序进行债务偿付; 其次,若买受者已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他们便有权利申请续签相关合同,并且强令重组后的开发商遵循原有的合同义务;若是尚未来得及获取产权的购房者,则他们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会转变为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此时他们可以普通债权人的角色加入到相关破产程序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