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多位被告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多个被告人的住所地以及常驻地所在之人民法院均具有管辖权的情况下,若原告启动诉讼程序,则应将案件移交至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对于涉及两个或更多人民法院均享有管辖权的诉讼案件,原告有权选择向其中任何一家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若原告向两个及以上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同时提起诉讼,则应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负责该案的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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