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黄山购房定金怎么退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撤销购买房产的订金,可与出售方进行友好协商。在以下五种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退还购房定金: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之内,将已经被买方选定的房屋转售予他人,从而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出现,开发商有义务双倍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能获得商品房销售所需的相关法律证书或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合同,甚至由此造成合同无效的状况,开发商应按照约定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同时赔偿买方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3.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且此问题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最终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无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额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4.如果认购意向书中对于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导致双方在此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此时开发商也应按照约定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5.如因非双方当事人过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订立,卖方有责任按照约定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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