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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预告登记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问题的妥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一方(即守约方)而言,他们有权在第一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当事人,暂停相关合同义务的履行。
其次,如果违约方在接收到上述暂停履行的通知之后,既未能及时向守约方提供充分且有效的担保,又未采取其他措施以恢复其原有的履行能力,在此情况下,尽管违约方仍然试图要求预购房屋的一方继续履行合同,但是,作为守约方,他们完全有权利拒绝违约方的请求,并且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同时,还可以对违约方提出相应的法律诉讼,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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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