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纠纷怎样上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程序的详细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第十五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2.向法院提交上诉状; 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上诉案件,将依照法律法规组成合议庭进行开庭审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当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表示不服时,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第十五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同时,第一百六十五条也明确指出,上诉必须提交上诉状。而上诉状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法人的名称以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等; 其次是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及案由; 最后是上诉的具体请求与理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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