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用员工名义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政府对购房资格的严格限制以及规避债务、获取贷款等因素的影响,买卖双方往往会达成协议,由其中一方以他人名义购置房产,且在完成交易后将该房地产所有权登记至他人名下,以此实现借名人实质上享有的房产权益。
然而,当双方因房产所有权问题产生争议时,他们之间有关借名买房的约定,只要不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便具有合法效力,各方当事人均需按照此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若有一方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为购买房产付出了资金,但却无法证明双方曾就借名登记事宜达成过共识,那么该房产仍应归属登记人所有,而出资人仅能根据其出资的性质向登记人提出相应的债权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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