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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违约定金退不退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就合同失约而言,对常规的理解通常认为定金往往不会全额返还给双方当事人。
然而,当存在特殊情形时,例如因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双方无法签订完整的合约,又或是对合同及附属协议的各个条款未能达成全面统一意见从而影响了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可能,这样的情况不能简单归咎于任何单一一方。在此种情况下,定金款项可以部分或全部予以退还。另一方面,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因为并非故意的原因(比如经济状况恶化等)无法继续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导致合同无法顺利执行,那么此时,定金款项也应该得到适当的退还,并且还需支付双倍的金额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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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