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就是定金条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并不如此。无论哪种形式,合同皆具备法律效益。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区分购房定金合同与购房合同之间的差异性。定金乃是指在合同订立乃至在履行过程中预先支付的固定金额货币作为履约保证之一种担保手段。在此情况下,向对方交付定金的一方被称之为定金给付方,而收取定金的另一方则被称为定金接受方。 至于购房合同,它是由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且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就买卖商品房事宜所达成的正式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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