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万元的购房定金不给退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生房屋交易之定金应予退还却未得到返还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1、卖方应与买方展开积极探索性对话,试图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定金问题; 2、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咨询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简称“消协”),选择其代表出面以作调解处理并寻求解决方案; 3、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消费者可拨打全国通用的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进行求助; 4、若以上途径均未能奏效,仍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依法履行退还定金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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