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门付了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我们签订房产购买协议并缴纳定金之后,便无法再行撤回或注销该项交易。当然,在某些特定的法律条件下,我们仍然有可能收回已支付的定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则其无权向对方索要已经支付的定金;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则其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倘若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未能成功缔结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应依照法律对于定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即如果是因为买方自身的原因而选择放弃购买房屋,或者卖方存在违约行为,那么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一方将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然而,如果未能缔结合同的责任并非源于当事人双方,而是由于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所导致,那么卖方就应该将定金如数退还给买方。 最后,如果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达成共识,并且签署了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此时定金将会自动转化为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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