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实际面积缩水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建筑面积减损"现象上,我们应该尊重并采纳房地产管理部门权威机构所给出的精确实地测量数据为结算依据,这一做法对于保障广大业主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实测面积与原购房合约中所述的房屋面积有所出入,当这个差异处在±3%有效区间内,根据诸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买卖双方共同签订的合同约定,可以依照实际交易金额盈余者获得补偿、短缺者支付补充,实现公平公正。但是,倘若实测面积超出了原有的房产合同所设定的面积范围,就必须按照双方签署的购房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对超出部分的3%进行额外的费用补偿;反之,如果实际测量出来的房屋面积小于签订合同时的预计面积,那么就需要按照购销双方签订的协议,并按照合同定价退还所少的3%部分房款。在此特别提醒,无论出现何种情况,超过合同预定面积的那部分差值部分(即超量或不足)都应该按照原定合同购买价格予以双倍返还相应的款项,或者由消费者自行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已付款项。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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