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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别人拿我的预售合同合法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转为预售的法律含义及有效性判定问题,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商品房转为预售,即在商品房完成预售后,作为预买者的您,需要对尚未竣工的房屋进行再次转让的行为。这种行为的有效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谨慎评判和处理。针对这个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值得我们注意。
首先,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生效并且相关的登记或者交易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同时您已经缴纳了所有的税费之后,如果预售的房屋还没有实际交付到您手中,那么您可以将您所预购的商品房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只要这一行为符合当地的相关法规以及政策要求,并且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那么就可以被视为有效的转预售合同。但是,如果您在前一次预售行为中,尚未办理完相关的登记或者交易手续,也没有缴纳所有的税费,就将您预购的房屋进行了转预售,那么这样的行为将会被视为无效的转预售合同。
其次,当您签订了预售商品房合同之后,在您尚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之前,如果预售方没有经过与您的充分协商,就将该房屋再次预售给了第三方,那么这样的行为将会被视为无效的后一份预售合同。
然而,如果第三方是出于善意购买,并且已经成功地获得了房屋所有权,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后一份合同仍然可能会被认为是有效的。但是,对于前一份合同中的预购方来说,预售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因此而导致了损失,预售方还应该对此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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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4: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