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纠纷5年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产证所引发的纷争,当事人可尝试以下途径加以妥善解决: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需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以诚恳谦逊的态度展开积极沟通,彼此体谅互惠,最终通过理性的商议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从而圆满解决纠纷。 其次是仲裁解决,即纠纷当事人可依据纠纷发生前后所签订的仲裁协议或者合同中所设定的仲裁条款,向指定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由该机构依规展开审判工作,做出公正明确的裁决结果,然后再通过当事人自愿遵守裁决结果或是由其中一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促使纠纷得以解决。 最后是诉讼解决,这是利用司法程序去解决纠纷,具体来说就是由纠纷当事人的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后,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然后再通过各方当事人自愿遵守这些有效判定或是由法院采用强制手段予以推动执行,以此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 此外,当权利人及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发现不动产登记存在错误情况时,他们有权申请进行更正登记,若不动产登记簿中的权利人对此表示反对,则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可以继续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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