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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别人户头买房子发生纠纷如何追责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购房者所购置的若是标准住宅,并且买卖双方明确协商并签署了名为"借名购房"的协议的话,那么这项协议将具备法律效益,对借名人的诉讼请求提供支撑。
然而一旦涉及到房屋本身已经被司法机关强制查封;房屋所有权已合法转让给了无任何恶意的第三方当事人;或者还有其他任何形式的不可转让理由出现时,借名人的关于要求出名人负责完成房地产所有权转让手续的提议将无法获得法院的认可。如果购房者所选购的房屋类型是经济适用房等公共保障性住房的话,那么买卖双方之间签署的所谓"借名购房"协议,由于它违反了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约定,严重损害到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的广大市民的权益,这往往会被判定为无效协议。即便购房者是以其父母的名义购买的房屋,但只要经过不动产登记程序后,物权效力便会产生,登记的产权所有人将会被视为房产的实际拥有者,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能够推翻产权登记簿上所记录的内容。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结合房屋的资金投入状况、房屋的实际占有和使用情况、购房发票、合同、房屋产权证书的持有情况,以及对所谓"借名购房"行为是否有合理的解释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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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3: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