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地产合同纠纷时,我们首要采取的措施便是让争端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那么接下来便需要依照合同中所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来妥善处理。倘若合同中已明确规定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关进行裁决,那么我们必须严格遵循这一约定,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然而,如果合同并未包含仲裁条款或是该条款无效,那么我们便需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解决之道。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房地产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物权纠纷的范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已经明确规定,对于因不动产物权纠纷而引发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假如合同中并未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仲裁条款无效,合同当事人仍可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仲裁事项,但若合同当事人无法就此达成共识,那么纠纷案件便会归属于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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