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浦东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协议,只要在缴纳定金的那一刻起便开始产生法律效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法规,针对房地产交易行为而言,倘若卖方在确认收到买房人支付的购房定金之后,却作出违规承诺之举,那么便会执行定金罚则,令卖方必须向买方全额退还原先支付的定金并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定金的实际金额可以由买卖双方自行商议确定,然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肋定数额不得超出交易标的物价值的20%,否则超出部分将失去法律效力。 另外,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未能遵守约定,同样需要以双倍的方式偿还定金;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违约行为发生,他们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回。《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明确指出,当事人可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时正式生效。定金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共同商定; 然而,其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将不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若高于或低于约定数额,均视为变更了原有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进一步阐述称,当债务人如期履行债务时,定金应将抵作价款或悉数收回。若交付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按约履行义务,亦或是履行义务不符约定,直接导致合同目的落空的话,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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