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知识:

 

问题 不要式合同
分类
解答
不要式合同是指不是以书面形式约定的合同,也称口头合同或默示合同。在法律上,不要式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但是由于其约定未经书面确认,容易引起争议和纠纷。因此,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意愿和行为来进行解释。在解释不要式合同时,应考虑以下因素:当事人的意图、当事人之间的行为和陈述、合同的目的和背景以及行业惯例等。同时,也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不要式合同相关词条

  • 实定合同

    实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在合同订立时已确定,不以偶然事件为产生前提。

  • 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又称“有偿契约”,是“无偿合同”的对称。是指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负有以一定对等价值的给付义务的合同。如买卖、租赁、承揽、有偿委托、有偿保管等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

  • 无偿合同

    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因取得权利(包括利益)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偿的,如买卖、互易、租赁等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无偿的,如赠与等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

  • 射幸合同

    射幸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给付,因不确定的偶然事件而发生。

  • 要式合同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电子数据等其他形式。

  • 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 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 无名合同

    无名合同是指《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

  • 买卖合同

    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非要式合同

    非要式合同是法律没有要求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18: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