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新房交付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验收完毕之后,倘若发现了质量方面的瑕疵,买家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提出索赔要求。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条文,当商品房已经完成交付并投入使用后,倘若买家针对主体承重结构的质量产生质疑,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和评估。 若经过检验和核实,确实认定该栋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质量存在严重的不合格现象,买家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选择退房处理;对于因此类问题导致的买家经济损失,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无条件地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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