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两卖如何定性诈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领域中的"一房二卖"现象,这无疑已经构成了欺诈罪行。这一种极为不道德的商业操作方式主要表现为,当事人在反复进行签约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用虚假陈述或者隐藏真实情况的手法,从而欺骗性的攫取到对方财产价值中的大部分。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除了要承担起民事法律层面上的违约及赔偿责任外,当事人还有可能面临更加严重的刑事法律风险,如合同诈骗等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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