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逾期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商品房逾期交付致使您决定退房,那么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示:当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届满之后,您可以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形式的房屋催交通知书,然后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合法期限之内,若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则您享有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其对应活期利息的权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退房过程通常需经历以下三个主要环节: 首先,购房者需正式提出退房要求; 其次,开发商有义务在收到退房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额退款手续,同时终止与购房者之间的合同关系; 最后,若开发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退款手续,自第十六天开始直至购房者实际获得全部房款之日止,开发商每日须按总房款的千分之一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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