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五证不全住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若开发商未能出具完整的五证文件,则建议购房者慎重考虑是否决定购买相关房产。这主要是为了规避因证件缺失可能对购房者未来产生的潜在风险与经济损失;
2、若购房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支付了购房款项并签署了相关合同,但之后得知开发商尚未取得全部五证,那么在知情后,他们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 3、如果开发商拒绝配合购房者进行退房操作,购房者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住建委”)进行投诉,甚至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所谓的“五证”,即为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上述五个证件中,仅有在获得前四个证件的前提下方能申领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此,若开发商无法提供齐全的五证文件,便意味着其并不具备办理预售许可证的资格。在此情况下,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将被视为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利息以及赔偿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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