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两卖受害的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房产销售的复杂流程时,往往会出现一栋房产被重复出售的现象,且每次均与不同的买方达成了合法的购房协议。在此情形下,第一个成功完成过户程序的买家将会被视为该房地产的新的所有人。若两名买方均未执行过户或预告登记的环节,那么实际最早占有该物业的一方便可被认定为新的房地产拥有者。对于那些签署了具备公示效应的合同的当事双方面言,他们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卖家施加压力以确保其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从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然而,对于那些签署的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的各参与方而言,他们同样有资格向卖家提出索赔,以弥补由于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所导致的过度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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