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乌海购房的定金可以退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在房地产交易中,预定金常被视为不可收回之款项。
然而,在一些特殊的法律环境下,购买房产的预定金仍有机会获得退还。依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支付预定金的一方若未能遵循先前约定的义务,将失去索取已支付预定金的权利;反之,收取预定金的一方若未能充分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需按两倍金额奉还接收的预定金。若由于某一方的失误或不当行为,致使双方无法签订书面房屋销售合同,则需按照相关法律对预定金的规定予以处置。例如,若买方因个人原因决定放弃购买房屋,或者卖方出现违约行为,那么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一方将无权请求返还预定金,而接受预定金的一方,则须按两倍金额偿还预定金。若因非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双方均未能顺利签订合同,卖方应全额返还买方所支付的预定金。若买卖双方就房屋销售合同的具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那么预定金将自动转变为购房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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