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定金没了还能告我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买方在交付定金之后由于其自身原因而无法依照购房合同进行履行,那么依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其中往往涵盖了定金的扣除。
然而,能否根据该情况对买方提起诉讼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则需要进一步审视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及是否存在诸如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在此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合同违约行为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二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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