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半年怎么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购入的房屋已经逾期交付长达半年之久,购房者可依法向开发企业发送正式的书面催告函,敦促开发企业积极主动地协商并尽快履行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在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催告期后,若开发企业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购房者便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启动合同解除程序,同时要求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赔偿因逾期交付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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