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新房面积误差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精确测量所得之实际面积计算方法,对于房屋面积差异补偿的相关法律条文与法规明确规定如下:倘若实际测量面积大于合同中所记载的面积,并且误差比率在百分之三范围内之时,购买方必须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合理补充;
然而,倘若误差比率超过了百分之三,这部分多余面积的房价款项则应当由销售方承担,同时将此部分的房屋所有权转交给买方名下。同样地,如果实际测量面积小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并且误差比率在百分之三范围内的话,销售方需要向购买方退还相应的房价款项以及其产生的利息;但是,如果误差比率超过了百分之三,那么销售方就需要以两倍的金额向购买方返还多收取的房价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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