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房照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商品房购销合同》规定,签订房产交易合同所需满足之条件为:合同内需明确载明所购商品房的地理位置、名称以及房屋本身的基本信息;具体的销售方式;交易价格;支付款项的详细流程与时间;房屋交付的日期和细节;以及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等等。
此外,卖方需确保己方已收到购房者支付的全部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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