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判断房屋面积误差范围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计算方式,对于购房过程中因面积差异产生的补偿问题,国家有关房地产买卖方面的法律与法规均有明确规定。具体内容为:假如实际测量出的房屋总面积超出了签订合同时所记录的面积,并且这个误差范围控制在百分之三以内的话,购买方必须按照合同上约定好的价格对超额部分进行支付补偿;
然而,如果误差范围超过了百分之三,那么超出的这部分就应该由卖家来负担,而且他们需要把这部分的产权转移到购买方的名下。反之,如果实际测量出来的房屋总面积比合同约定要小,但是误差范围仍然保持在百分之三以内的话,卖家就需要向购买方退还相应的房价款项以及利息;但是,如果误差范围超过了百分之三,那么卖家就需要以两倍的金额向购买方返还多收取的房价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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