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退回商铺需要付多少违约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首先需要了解你手中的合同是否已经明确规定了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数额以及具体的计算方式和标准。一般而言,在商业交易中,合同当事人往往会在签订合同时就各自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所带来的法律责任作出详细的约定。因此,在遇到违约情况时,我们应该仔细查阅合同中所涉及的相关条款,以便能够准确地理解并运用这些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情况下,合同中会明确规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即从违约行为发生的次日开始,计算直至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为止的这段时间内的违约金。
2.其次,我们需要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进行评估,判断其合理性。如果认为该标准过于苛刻,我们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增加或降低违约金。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当合同中的违约金设定过高,导致违约方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30%时,违约方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适当降低违约金;反之,若违约金设定过低,无法弥补违约方的实际损失,则守约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增加违约金。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来判断违约金的设定是否合理,进而决定是否提出增加或降低违约金的申请。
3.最后,如果合同中并未对违约行为设定具体的违约金标准,那么我们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的标准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例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如果双方都没有违约,但其中一方因逾期支付房款而遭受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另一方可以根据未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损失赔偿额。同样,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购房者可以根据已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8 19: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