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面积补偿怎么算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卖方所提供且交予买方使用之房屋内部空间范围的建构面积,或根据双方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相关规定中所设定的总建筑面积,若其数值与买卖协议中的预先协议存在差异时,应当根据协议书中清晰明了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如在协议书中并无对此问题进行特别规定,或是其表述不够详细,此时则需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一)当面积误差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时,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以实际测量的数据为基础进行结算,在此情况下,买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将不会得到支持; (二)当面积误差的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时,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如果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而房屋的实际面积又大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那么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面积误差部分,买方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价格进行补充支付,而对于超过百分之三的面积误差部分,则由卖方承担责任,所有权归属买方;反之,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那么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面积误差部分,卖方需要向买方退还相应的价款和利息,而对于超过百分之三的面积误差部分,卖方则需要向买方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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