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交房延期违约金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延期交付协议中的违约金时,现行的规定是不能超过主要对应的契约价值的百分之二十。
然而,由于此种延迟可能对买方造成极具破坏性的影响,因此对于违约金的比例可适当予以调整,以达到相当于主契约价值百分之三十的水平;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买方便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承担支付违约金的义务。在房地产商品交易活动过程中所出现的逾期交付现象,如果已经达到了第六十天或者超过这个时间,那么买方可依照具体的现实情况选择采取退货和退款等形式来处置问题,也就是通过解除房地产购买合同的方式来解决这类问题。一旦合同被解除,开发商就必须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六十个自然日内将买方的全部购房款项如数退还,并针对逾期六十天及以上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违约金赔偿处理。除此之外,买方还有权选择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为此付出更高额的违约金补偿,即以每天房款的五千分之一作为未能按时交楼的惩罚标准。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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