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给了定金如何退房子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购买房产时,购房者若选择放弃交易并且退还房屋,其所交付的定金通常将被视为违约赔偿金。然而,当购房者在交付定金之后出现反悔行为时,他们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是定金。倘若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违约金或定金的数额,此时便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商讨解决方案。此外,对于由于特殊情形或自然因素造成无法签署经营性合同,亦或是在对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到共识而导致无法正式签订合同的状况,此种情形便不应由任一方负有实质性的过错。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行使权益收回所交纳的定金并且申请退房。同样地,对于卖方而言,若选择违约并且退房,应当返还房款及额外的两倍定金作为违约赔偿。若是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违约金以及定金具体金额,则卖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若仍旧存在合同中未规定违约金或是定金的情况,也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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