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卖方要求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逾期交房所引发的纠纷,通常情况下可通过双方协商来寻求妥善解决之道。在这种情形之下,未能如期交付房屋的开发商需严格遵循相关法规,承担起违约责任。倘若经过深入沟通和反复协商,依然无法化解该类纠纷,那么当事人便有权采取法律途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在对此类诉求进行严肃审阅之后,依据相关法规依法给出判决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任何诉求均须提交书面的起诉书至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被告方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若书写起诉书确实存在困难,也可选择以口头形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负责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或买受人逾期支付购房款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予以支持,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根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