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合同没有违约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延期交付房产所涉及的赔偿问题时,我们需要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即我们应将违约金设定为,每延期一天需向买方支付交易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当事方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理由请求予以调低,则其应参考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30%的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反之,如果当事方认为约定违约金过低而申请予以提高,则应根据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金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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