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产权车库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许多情况下,那些未办理产权证书的车库通常隶属于人民防空部门或者作为地面公共区域的配置,这便使得他们的所有权归属于国有或者由广大业主持有。然而,这些车库并不具备进行交易和买卖的资格。那么,对于无法拥有产权证书的车库,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实际上,我们仍然可以通过签订租赁协议以及通过变更租赁方来实现对车库使用权的转让。值得注意的是,租赁期限的上限为20年,并且在20年期满后,我们还可以选择续签租赁协议以继续使用该车库。当然,如果我们决定不再使用该车库,也可以随时终止与之相关的使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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