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引发的纷争问题,我们给出以下几种可行的处理方式:首先,争议双方可选择自主协商,并通过平等、公正地沟通达成共识;其次,若协商未果或无法得到令双方双方满意的结果,可以向所属乡镇的人民政府部门或者更高级别的县级人民政府机构寻求援助和处理;最后,如果对上述政府部门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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