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这个钱交给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惯常的交易流程,消费者往往更倾向于直接向销售方支付定金,而作为接收方的卖家则有义务向购买者开具定金收据以证实其确实已经收到了该笔资金。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买卖双方都必须在定金收据上明确列出关于违约责任的各项条款。如果买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那么其所支付的定金将被视为违约金,无法予以退还;相反,若是卖方违反了合同规定,他们就需要向买方赔偿双倍于已支付定金的金额。
其次,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无法直接向卖方支付定金,那么可以考虑委托中介机构代为转交。但是,在中介机构接受这项委托之前,他们必须提供卖方授权中介收取定金的书面委托文件。对于买方来说,只有在收到中介机构提供的这份委托书之后,才能够将定金交付给中介机构,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买方还需对中介机构开具的收取定金的收据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其中包含了经手人以及中介公司的印章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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