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交了可以房间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并交付了定金之后,若买卖双方已就财产的使用权达成共识,则买方有权自由使用该物业。然而,如未事先达成协议,通常需要完成房地产产权的过户手续之后,买方方能获得相应的所有权。在此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明确指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同时,根据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此外,第二百四十条也明确阐述了所有权人对于其不动产或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法定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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