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购房交定金是置产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过程中,交纳定金并不代表能够直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这种情况下,其实是一种对可能出现违约行为所做的补偿安排。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可协商决定,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以作为债权的担保。而定金合同则会在实际交付定金的那一刻正式生效。至于定金的具体金额,则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商议确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其总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无法产生定金应有的法律效力。若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高于或低于原约定金额,均可视作对原定金金额的变更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12: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