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却遭两次延期交房违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若房屋交付延误通常并不会产生法律上的违规行为,而仅仅被认为是违反了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此种情况下,如果业主经过书面通知后在三个月之内仍未能如期收到新购房屋,则有权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索赔,索偿范围包括逾期期间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而如果在下发书面通知书后的三个月内,房地产开发商仍然无法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并且未提供任何正当理由进行解释,那么业主便有权利解除与该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同时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将由房地产开发商全权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开放商逾期交房如果是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事由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仍不履行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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