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清购房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是否能够被退还,取决于实际情形所决定,具体情况如下:(1)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的前提下,根据双方的约定内容,定金是可以退还的。(2)若签署的定金合同效力不存在,那么收取定金的一方需要归还该定金。(3)若发生合同条款违约行为,若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需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反之,若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收取定金的一方有权不予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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