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房产证预售合同要收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新房办理完毕产权证书之后,并无必要将购房合同予以回收。通常情况下,当您签署购房合同时,这份文件会被印刷成一式三份的形式,其中两份分别由开发商与购房者妥善保管,而另一份则需被提交至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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